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进报告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年产标识牌(略)套、标识柱(略)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