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秦潭教苑人才公寓项 (略) (略) 以北,迎宾东路以南,用地面积17903.65平方米。2022年 (略) 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安庆 (略) 原公租房资 (略) 人才集团运营人才公寓。2023年1月10日, (略) (略)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项目方案于2023年9月7日审定,目前工程建设接近尾声。为满足实际管理需求和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方便后期物业安全管理,在北大门增加一处门卫房8.4平方米,大门立面效果不变,取消中部地下车库采光中庭楼梯。
二、为满足防火规范和消防疏散要求,地下车库增加2处排烟机房,3#、4#住宅南向需要增加单元入户。
三、为保障消控室设备安全和管理便利,将消防控制室由地下移至1#住宅首层。
四、为满足 (略) 内部道路建设,项目南侧围墙退让用地边界2.2米(原方案没有退让)。同时,为满足消防车道通行要求,原南入口车行道宽度由4米增加到6.3米,车行道西侧增加宽2.4米的人行道。
因设计单位失误,批准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未准确表达配电房位置,按照单体设计图,总平面图上配电房位置应整体东移0.95米;另外,单体设计图中地库出入口轮廓未准确在总平面图中表达。本次方案调整对总平面图进行更新。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52123.3平方米调整至52131.7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40640.1平方米调整至40648.5平方米(增加8.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38094.2平方米调整至38260.6平方米(增加166.4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由207.2平方米调整至176.2平方米(减少31平方米),商业面积由1795.2平方米调整至1610.2平方米(减少185平方米),增加消控室49.6平方米、门卫8.4平方米。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该调整方案于2024年2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秦潭教苑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
在项目现场张贴展板、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迎江区分局
联系电话:0556 *
地 址:皖江大道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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