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黔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盘水腾 (略) (以下简称“腾庆房开”)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黔02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担任腾庆房开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于2024年5月15日在全国破产 (略) 上发布的《六盘水腾 (略) 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公告》,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意向投资人和垫资施工方与管理人联系,在多次洽谈中,有部分意向投资人和垫资施工方向管理人表示原公告采取限制性报名的条件会导致参与的投资人或垫资施工方减少,且“公元*玺”项目分为一期、二期,不排除部分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仅就其中一期进行开发,不采取整体开发的模式。因此,结合投资人提出的建议及腾庆房开目前情况,为确保“公元*玺”项目复建,管理人对2024年5月15日的《六盘水腾 (略) 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公告》中关于投资人及垫资施工方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公元*玺”项目将采取开放式的报名,投资人或垫资施工方根据自身及客观情况确定投资模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资质条件
1、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或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无较大金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或垫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联系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
吴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 (略) 钟山区凤凰街道未来之城A4栋15楼
三、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交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在报名的同时应当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元,尽职调查保证金支付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有关腾庆房开的相关资料。
账户名称:六盘水腾 (略) 管理人
账号:*9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2、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在报名截止前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应的资信证明与投资能力证明;
(5)作出下列书面承诺:未负较大金额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6)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腾庆房开重整投资的有效决议文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8)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9)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除满足上述③④⑤⑦要求之外,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10)投资方案,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需要明确具体的投资模式,比如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元*玺”项目的续建、以垫资施工方的身份对“公元*玺”项目进行续建,并在方案中明确是项目的整体建设还是只参与其中一期的建设,亦或是两家投资人合作续建,如投资人对“公元*玺”项目采取以购买的方式,则需要在投资方案中明确投资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上模式仅为举例说明,具体由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②修建工期,根据参与的“公元*玺”项目情况,对修建完工至竣工备案的周期进行明确;
③投资利润或垫资施工的工程款计算标准;
④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⑤针对“公元*玺”修建完成后,是否参与销售成品房,如参与,则需提供营销模式;
⑥“公元*玺”项目修建的保障方式,需要投资人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何确保该项目能在确定的工期内完工,保障“公元*玺”项目复工后不会出现二次停工的情形;保障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保证金的方式,项目保证金的数额由投资人及垫资施工单位根据其制作的投资方案及参与项目的情况自行确定。
特别提示:“公元*玺”项目修建的保障方式及项目保证金数额是重整投资人资格确定的重要因素。
报名材料提交地址:贵 (略) 钟山区凤凰街道未来之城A4栋15楼(原件一份及电子材料存入U盘,一并提交至管理人)
四、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确定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对腾庆房开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后,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其提交的投资方案中确定的项目保证金交至管理人账户(已经交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可以冲抵项目保证金,项目保证金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的方案进行使用)。
(2)按时交付项目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为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合格垫资施工单位,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可参与重整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遴选。
(3)管理人在确认具有两家及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之后,通过对投资人的资质、投资模式、投资或垫资利润、项目保证金数额等综合分析比选最优的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参与重整。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系对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未提交事宜按照管理人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的《六盘水腾 (略) 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的公告》执行。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如出现影响腾庆房开重整的事项(比如债务人与债权人实现和解) (略) 未能作出相应裁定,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或垫资施工单位前来考察洽谈。
特此公告
六盘水腾 (略) 管理人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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