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秋滨 (略) 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XC-2024G(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秋滨 (略) 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
(四)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2800元/点位/月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机构 | 服务期限 |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 备注 |
1 | 秋滨 (略) 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 | (略) 进行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宣教、咨询、培训、督导、数据服务等,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考核优秀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2800元/点位/月 | 最终结算按实际委托运营点位计取(服务期间点位单价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价结合中标费率进行同比例调整)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二)地点(网址):浙江 (略) (http://zfcg.http://**.cn)。
(三)获取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略);注 (略) 址:http://**)。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 (略)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三)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网址):供应商在线( (略) http://**,“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参加开标,采用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供应 (略) 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地址:浙江 (略) http://**)。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秋滨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号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251号6楼
传真:0579-(略)
项目联系人: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孟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经济技 (略) 管理委 (略)
监督投诉电话:0579-(略)
九、电子标系统咨询: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 (略) 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 (略) 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略)/0579-(略)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略)/0579-(略)
十一、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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