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防汛监测站四川省北川县苏宝河永昌镇白马堰段永安镇工农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防汛监测站四川省北川县苏宝河永昌镇白马堰段永安镇工农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永安镇
建设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防汛监测站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略)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防汛监测站四川省北川县苏宝河永昌镇白马堰段永安镇工农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北川羌族自治县防汛监测站四川省北川县苏宝河永昌镇白马堰段永安镇工农段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