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住建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准< (略) 东延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徐泉住建〔2024〕34号)及所附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泉山区基础设施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 (略) 东延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403-*-89-01-*)。
二、建设地点: (略) 泉山区七里沟街道,迎宾大道西侧,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东至迎宾大道,长300米,宽20米;包 (略) 、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投资。
本批复不作为开工建设依据,请项目单位在依法办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若项目已开工建设,则本批复无效。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节能等相关手续,办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略) 泉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