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乐山沙湾贵和 (略) 于2024年12月17日在项目 (略) (略) 召开“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8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向勇/(略)
报备单位: (略) (略) (略)
报备单位电话:0833-(略)
附件:
1、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沫江煤矿道路基础设施老码头至费槽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乐山沙湾贵和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盛达昌 (略)
监测单位:眉山 (略)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