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马铺乡春节氛围布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云霄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17:0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霄县马铺圩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1.doc |
项目概况
2024年马铺乡春节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FCG-2024-TP–003
项目名称:2024年马铺乡春节氛围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合同包预算(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1-1 | C0806 - 广告服务 | 2024年马铺乡春节氛围布置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 | 预算审核价为92471 | 83223.9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所以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马铺圩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芗城区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1栋2702
联系方式:李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