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溪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武宁县教体局《武宁县乡村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比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比选人,对学校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比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
1.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的范围为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含下属张岭小学)及其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生鲜蔬菜干货、畜肉、禽肉、调料、冻货、豆制品、纯牛奶等。本项目分以下几个品目分别进行比选: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合作期限 |
品目一 | 生鲜蔬菜(含蔬菜、鱼虾、禽蛋)和干菜 | 一学年 |
品目二 | 粮油类(米、油、面粉、面条、米粉) | 一学年 |
品目三 | 鲜猪肉 | 猪肉合作期限为半年(即25年春季学期), |
品目四 | 鲜牛肉 | 一学年 |
品目五 | 鲜禽肉类(鸡鸭肉) | 一学年 |
品目六 | 冻货(鸡鸭腿、鸡爪、鸡翅等) | 一学年 |
品目七 | 纯牛奶蛋糕水果 | 一学年 |
品目八 | 豆制品 | 一学年 |
品目九 | 调料 | 一学年 |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只允许报三个品目,最多只能中两个品目;品目一和品目三入围两家供应商,其余品目入围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中需注明“品目号”,如:“项目名称:鲁溪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一)”。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品目一、六、八的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2供应商须提供武宁县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2.3供应商须有实体经营场地(按要求提供场地证明资料)。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评审办法与供货结算。
3.1教育为民生之本,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食堂食材供应商应尽量让利给学生。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折扣率最低者中选。开标顺序和每个供应商入围顺序均由品目一至品目九,如某供应商已入围2个品目,同时又参与了后续品目竞标,则后续品目自动弃标,不再参与该品目评审。
3.2各品目中选人应按国家法规、行业标准按质按 (略) 场均价供货并提供与之相应的供货清单,月底比选人按各品目的中选折扣价分别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3.3所有入围供应商须承担相关运费和税金。
3.4鉴于以上三点,特温馨提示比选申请人谨慎报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 年8月14日至2024 年8月21日在西海燕码头2楼(江西 (略) 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8月25日 8:1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 25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和包装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西海燕码头2楼江西 (略) 开标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 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武 (略) 上发布。
7.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 ,将比选结果在武 (略) 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武宁县西海燕码头2楼
联系人: 熊女士
联系电话:*
2024 年8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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