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预拌混凝土项目 | (略) 保滩镇工业集中区 | 淮 (略) | 项目改建完成后可年产 * 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 | (略)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 水多用”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水喷淋用水、车辆进出清洗水、设备清洗水、车辆运输罐清洗水、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水喷淋用水在使用过程中随着原砂、石子 * 起进入成品预拌混凝土中,无废水产生;职工 (略) (略) 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进出清洗水、车辆运输罐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设备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作为生产用水回用; (略) 进入成品预拌混凝土中,没有废水产生。 2、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粉尘由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表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3、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皮带输送机、砂浆搅拌机、提升机、装载机和座舱式除尘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 (略) 、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中的2类标准值。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实验室砂浆,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 (略) 门清运。执行《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 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实验室砂浆回用于生产;所有固废零排放。 |
2 | 木材加工项目 | (略) 南集镇下营村 | (略) | 形成年产多层板(胶合板) * 0m3的生产能力。 | (略)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 水多用”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生活污水。锅 (略) 区道路喷洒,生活污水 (略) 理后,用于周边肥田,周边农民 * 个月利用 * 次,不排入当地水体。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锅炉烟气、VOCs废气和 * 醛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略) 理,处理后的粉尘经 * 米高排气筒(P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6)中颗粒物的 * 级标准限值,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8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 (略) ,VOCs和 * 醛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 (略) 理后经 * 米高排气筒(P3)排放,VOCs的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 / *** )中排放标准限值。 3、本项目噪声源为旋切机、涂胶机、热压机等 (略) 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 *** 8)2类区标准。 4、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炉渣、木材废料、除尘器集尘、废UV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和除尘器 (略) (略) 置,生活垃 (略) (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炉渣交由附近村庄农户作为农田肥料,木材废料收集后外售,执行《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 1)及其修改单( (略) 公告 * 年第 * 号)的相关要求。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 (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 1)及其修改单( (略) * 年第 * 号)的相关要求,确保危险 (略) 置,防止 * 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略) 。 联系电话: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 * 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