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XZTY-NQ-*
一、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已由根据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基础设施道路项目
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索发改基建【2023】41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索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土石方工程1项,车行道2955m2,路缘石及嵌边石736m,人行道887m2,交安工程1项,照明工程8盏,排水沟374m。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索县;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 (略) 政公用工程*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3 年11月3日至 2023 年 11月7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 (略) ( (略) 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小区C区C-22-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 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小区C区C-22-2
联 系 人: 央女士
电 话:*
比 选 人(盖章):索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发布!
西藏 (略)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