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蛟洋镇华家村民委员会:
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蛟洋镇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3〕13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蛟洋镇华家村农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蛟洋镇华家村。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蛟洋镇华家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农民健身场所,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文化健身广场、雕像、休憩长廊、亲水平台、影壁墙、观景平台、池塘改造等,配套建设照明、人行道、绿化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