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溪口镇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3〕9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溪口镇暖基工程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溪口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384.6平方米,设置职工宿舍18间、职工食堂、阅览室、文体室等,配套建设坪、电力与通信、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购置设备设施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