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 市虹桥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已由 (略) 市兴田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虹桥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的批复【 *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市兴田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市兴田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兴田镇虹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 * . *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市虹桥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 (略) ;
2.6.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 * 年第 * 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 日至 * 日,上午 9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节假日除外),前往( (略) 市迎宾路6号宝龙大厦 * 室)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 %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元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及联系电话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派代表于 * * 年 * 月 * 日 * 时00分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将密封完整的投标资料递交至大华 (略) 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市兴田镇人民政府、 (略) 市兴田 (略) 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兴田 (略)
地址: (略) 市兴田镇虹桥村
联系人:占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地址: (略) 市迎宾路6号宝龙大厦 * 室,邮编: ***
电话: ***
联系人:小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