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 (略) 关 (略) 2024年第二十五批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4〕152号)批准征收土地2.716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略) (略) ;
2.建设项目: (略) 运输六 (略) 改造( (略) 改建)项目( (略) (略) (第二聋哑学校)地块);
3.征收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园 (略) 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位置(见附图)
(略) ,南至南运河下坡脚,西至前园道、 (略) ,北至西青道中心、民族中学分校。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西营门街杨庄子村集体土地1.3846公顷(合20.769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1.3846 | 20.769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1.3846 | 20.769 |
征收土地西营门街前园村集体土地1.3322公顷(合19.98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 |
园地 | | |
林地 | | |
牧草地 | | |
其他农用地 | | |
建设用地 | 1.3322 | 19.983 |
未利用地 | | |
合计 | 1.3322 | 19.983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附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元/公顷,计1165.#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略) 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 (略) 人 (略) (略) (略) 、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等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拨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 (略) 人民政府将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