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佛山 (略) ”已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召开“佛山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佛山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 (略)
建设地点: (略) 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新纺大道1号
验收范围:佛山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项目占地面积*.85平方米,年生产加工服装面料印染布*米、家纺面料印染布*米、床上用品加工*米、牛仔服装面料*米/年、家私面料*米,主要设备建有轧染生产线、卷染机、绳状染缸、染色机、连续轧染机、退煮漂联合机、丝光机、热定型机、拉幅定型机、圆筒布定型机、圆网印花机等。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验收项目工业废水主要来自坯布退煮漂和丝光前处理加工、坯布轧染加工、间歇染色加工、坯布退浆洗水、印花洗水和开幅洗毛等后整理加工、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等,统一收集至废水排放池缓冲后引 (略) 进行集中处理。公司已落实污水排放口及给排水系统规范化建设,同时已安装水量自动控制系统,可监控废水排放情况,确保废水排放量符合环保限值要求。项目内不设置工业废水间接排放口,排放的工业废水 (略) 进行监管和考核。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排放口,排入樵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起毛机、剪毛机、刷毛机、磨毛机等绒毛整理设备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起磨毛粉尘经布袋收集处理后在各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定型机配套9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5套采用“热交换降温+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工艺;1套采用“热交换降温+水喷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工艺;另外3套采用“热交换降温+喷淋+静电除油”(与烧毛机共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对烧毛机配套4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1套采用“碱液喷淋”工艺;另外3套采用“热交换降温+喷淋+静电除油”,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染色过程产生的臭气、总VOCs较少,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印花机、蒸化机配套1套废气治理设施,采用“碱液喷淋+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感光胶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量很少,在制版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与燃料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处理系统对厨房油烟进行处理后引至宿舍楼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烧毛机、轧染生产线、连续轧染机、定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及废 (略) 收集处置。废布料、废毛屑、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烧毛废气处理设施废渣、废布袋收集后统一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染料和助剂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定型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油渣、废抹布手套交由 (略) 回收处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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