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 (略) 转让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略) 新疆鞋城喀什噶尔大厦1栋17层1702室住宅 | ||
(略) | N0125FC *** | 产权子类型 | 房地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0-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延长至2022年10月18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00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19 | ||
评估机构 | 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 (略) 联系人:许鹏 联系电话: ***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新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 (略) 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2、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 (略) 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3、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 (略) 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 (略) 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 (略) 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 (略) 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 (略) ,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5、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6、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7、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 (略) 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 (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 (略) 党委会纪要》(维泰股份党纪〔2018〕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重大事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权属瑕疵的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瑕疵可能产生的权属证书无法办理等相关风险。因标的产权瑕疵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新 (略) 无关。2. (略) 置的房产乌鲁木齐天 (略) 4号10栋10套住宅、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略) 新疆鞋城喀什噶尔大厦1栋17层1702室住宅已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略) (略) (略) 楼商业2层 (略) 商业房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 (略) (略) 双子楼B座商业综合办公楼9层办公1室,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为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3.乌鲁木齐天 (略) 4号汇玺园10栋10套住宅正在租赁中,租期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成交后,自资产移交之日起,房屋租 (略) 有。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 (略) 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过户等方面的影响。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处置资产有关情况说明》。 |
特别 | 无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为单独转让,本项目乌鲁木齐天 (略) 4号汇玺园10栋10套住宅、沙依巴 (略) (略) 新疆鞋城喀什噶尔大厦1栋17层1702室住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略) (略) (略) 楼商业2层 (略) 商业房产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 (略) (略) 双子楼B座商业综合办公楼9层办公1室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 (略) 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 (略) 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 (略) 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 (略) 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 (略) 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间,可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 (略) (略) 新疆鞋城喀什噶尔大厦1栋17层1702室查看标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10-19 09:00:00 至 2021-11-0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 (略) 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 *** .00元,截止时间2021-11-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 (略) 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略) 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处置资产有关情况说明.pdf 新 (略) 网络竞价须知.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志强 |
咨询电话 | 0991- *** 727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8:50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 (略) (略) 兵房大厦3楼新 (略)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