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
项目名称 | X区九龙大道两侧次支干道整治项目A1区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建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X略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X略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略建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17. ## | ||||||
略会信用代码 | ## F | ||||||||
略门 | X市略 | 联系电话 | ## | ||||||
X市X区发改委 | ## | ||||||||
重略乡建委 | ## | ||||||||
招标人: 重略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略人提出异议,略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略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略投略理办法》(国家发展略委令第11号和《X市招标投略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7年#月#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X区九龙大道两侧次支干道整治项目A1区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7年#月#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略。略条件,略。
2.1建设地点:5略东侧片略道。
2.2 建设规模:人行道铺装改造总面积为14737㎡,改造设置标准停车位30个,设置路边侧方停车位46个,斜向停车位55个,设置摩托车停车位272个,人行道结构破除土石方量1190立方米,略、打造环境、培植绿化、改造防撞护栏等,总投资估算约454万元。
2.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略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略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X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X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起,在X公共资略(http:/ *** )或X区招投略(http:/ *** )略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其它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略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略文件的费用,略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为X区公共资略开标室(X市X区文龙街道通略B栋四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同时在《X市招略》、《X建略》、《X区招投略》和《X公共资略》上发布。
招标人:略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X管委会2楼地址:渝略中央汇B区10-23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