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BT-2405号宗地 (略) 宝丰县杨 (略) 中段南侧,四至范围:东至杨庄镇同岭村集体土地,南至杨庄镇同岭村集体土地, (略) (略) ,北至杨庄镇同岭村集体土地。宝丰县BT-2405号宗地面积为#.2m2(合30.836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北纬 33.#°。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2024年07月宝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BT-2344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情况可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历史卫星影像图最早追溯至2012年,2012年至2022年一直作为农用地,未进行用途变更。2024年09月宝 (略) 收购该地块。目前地块内仍是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满足居住用地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