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机房改造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机房改造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针对新和县税务局进行采购机房改造升级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设备搬迁、链路整理、标准机房建设改造服务等。(详见询价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注:获取询价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家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此次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10:00至14:00,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地点: (略) 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1: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0日11: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
地址:新和 (略) 国家税务总局新和县税务局
联系人:姬智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阿克苏 (略)
地址: (略) 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项目联系人:刘辉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