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莲塘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改扩建工程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单位:
关于“宁化县莲塘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中的“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3.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 |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3.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 |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c.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d.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1)可以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市政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5分的企业;(2)可以予以减半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 市政类上一年度四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但低于85分的企业。 |
以上变更答疑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6001)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时间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