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粮食储备中心二期仓储智能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02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永安 (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 (略) 粮食储备中心二期仓储智能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YACG(略)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12-25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投标人资质及综合情况 |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评分标准:项目团队情况 | 注:以上2项评分项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5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 (略) 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 | 注:以上2项评分项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5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或 (略) 打印的证明为准)等复印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 |
3 | 评分标准:业绩案例 |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合同主要页、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建设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上合同主要页、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建设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王悦斌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象珠镇官 (略) 1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永安 (略)
联系人:陈开航
联系电话:0579-(略)、(略)
地址: (略) 西城街道牟店109号二楼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