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德路(同观大道-融汇路)市政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略) (同观大道- (略) )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玉塘街道# (略) ,道路呈U型走向,南起现状同观大道,东至 (略) ,全长497.268m,红线宽12m,为单向 (略) 支路。立项批复投资1306.#元; (略) (略) 评审项目总概算终稿审核意见,总概算投资为1599.#元。主要建设内 (略) 、交通、给排水、电气、燃气、 (略) 、水土保持、通信迁改及电力迁改工程等。 | ||||||
3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本次发包范围包括但 (略) 、交通、给排水、电气、 (略) 、水土保持、通信迁改等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不包含燃气和电力迁改工程,具体以最终的概算批复、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人不能拒绝执行为了完成全部工程而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为保障工程交付使用而超出红线范围工程。若政府规划有调整,则最终按经规划部门确定盖章的施工图实施。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1-25 14:00至2024-11-2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元 | |||||
7 | 结算方式: | 监理费的计取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略) (略) 、 (略) (略) 《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规〔2009〕1号)的规定执行,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1.0,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费不予计取。结算时,监理费计费额按最终概算批复中的建安费(扣除燃气和电力迁改工程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结算价不得超过最终概算批复中相应监理费,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监理费不下浮。 | ||||||
8 | 工程地址: | (略) (略)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ttp://**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高工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