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22093 | 所属地域 | (略) | ||||||
评估价值 | 568.39万元 | 挂牌价格 | 568.39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
咨询电话 | 0531-*刘先生、*郑先生 |
转让方简况 | |||||||||
名称 | (略) | ||||||||
住址 | (略) 市中区经十路22068号十七层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略) 博山区祥和路34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 | |||||||
所在地 | (略) 博山区祥和路34号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面积(㎡) | 权属证号 | 评估值(万元) | ||||
1 | 地上房产 | 3018.77 | 博山区字第05-*号、博山区字第05-*号、博山区字第05-*号 | ||||||
2 | 土地使用权 | 12780 | 淄国用(2012)第B01599号 | ||||||
合计 | 568.39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 (略) (略) 博山区祥和路34号,地上房产为3层商业房,建于2005年,建筑面积为609.84平方米,1-2层砖混结构,3层钢架结构,外墙涂料,门廊铝合金落地窗,铝合金扶手,内墙面涂料,地面为瓷砖,内门窗复合木套,顶棚复合铝板扣板吊顶,水、电、暖齐全,已办理房产登记。另有2处一层仓库,建于2004年,建筑面积分别为1277.70平方米和914.50平方米,钢架结构,内部彩钢板围墙,铝合金门窗,推拉防火门,通电状态,已办理房产登记。1处卫门附属房,建于2004年,建筑面积209.23平方米,砖混结构,夹心彩钢板顶,外墙涂料,内墙面刮瓷,瓷砖地面,铝合金窗,通电状态,未办理产权登记。1处厕所,建于2004年,建筑面积7.5平方米,简易砖混结构,未办理产权登记。宗地使用权人为山东 (略) ,宗地四至清楚,登记时间为**日,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7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日。 3、转让标的目前证载土地使用者为山东 (略) ,**日,山东新昕 (略) 通过无偿划转方式获得该标的资产,**日,山东新昕 (略) 更名为 (略) 。尚未办理相关证件变更。 4、转让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至**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5、转让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且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数值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淄三和估价字(2022)A0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出版集团 | |||||||
批准内容 | 同意 (略) (略) 博山区祥和路34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通过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处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淄博三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结果 | 568.39万元 | ||||||||
备案单位 | (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68.3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结算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除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必须由转让方承担的外,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余可能产生的费用需自行了解。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7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