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略) 政类)( (略) 新区华 (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网上电子版递交。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0.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4、监督电话: (略) 印台区发展和改革局0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