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诏安县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建设,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工作机制,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意识,加快提升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诏安县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现给以公示。
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诏安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函》(农科资环函〔2024〕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为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合理规范使用农用地膜产品,大力推广适用产品、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减量替代。
2.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种植加快提升,农田“白色污染”有效防控。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以覆膜大县、主要覆膜作物为重点,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推广应用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中Ι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确保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一条和《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等有关规定,各地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当优先选用已在我省开展多点田间应用试验,并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的产品,确保推广应用过程安全可控。各地可优先选择经我省试验证明适宜推广的作物,如茄果类和根茎类蔬菜、薯类、玉米、芋头等,稳步推广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不得含有聚*烯、聚*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各地选用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应与当地气候资源条件和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
(三)全面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强化农用地膜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加强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对比验证,研究制定区域性全生物降解地膜推荐产品技术名录。
(四)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各地要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大力培育专业化回收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健全废旧 (略) 络体系,提升农用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推动将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区域。在全县组织实施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项目。各乡镇在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工作中,应当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选择在适宜区域、适宜作物上有序推广应用。
(二)支持重点。2024年省厅下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11.*元,重点支持我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助117元的标准测算。补助重点应聚焦覆膜区域、主要覆膜作物;补助对象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膜使用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方式。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可因地制宜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等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向经销商购买的地膜必须达到本文件所规定的国家标准,同时还必须留存所购地膜样品及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全生物降解地膜还须提供适应性与土壤安全性评价报告)。鼓励条件成熟地区采取整区域集中采购的形式,由中标的第三方主体统一供应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地膜产品,并直接以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确保地膜质量可靠,提高企业和农户应用新产品的积极性。在测定覆膜补助面积时,可采用以正规发票确认的购买地膜量, (略) 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月量为“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8-9公斤、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5-7公斤、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6-8公斤”的测算标准进行换算,并提供现场覆膜照片等佐证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切实降低覆膜作物面积测绘成本,真正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支农惠农作用。
(四)地膜使用申报。
1.申报材料: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自主踊跃申报,申报对象可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领取申报表格(附件1)并填写《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请表》,准备完整申报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必要时组织现场抽查,审核通过后确定补贴面积。主要材料如下:
①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请表;
②申报主体材料:申报农业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卡复印件;
③经村委会、乡镇经管站确认的耕地承包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④购买地膜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
⑤农用地膜产品质量标准与合格证,全生物降解地膜需提交适应性与土壤安全性评价报告复印件;
⑥地膜样品及农用现场使用照片等材料。
2.申报期限:县农业农村局自“方案”公示时间开始,即2024年9月20日起接受地膜使用业主申报,当申报的使用面积达到省厅下达补助资金和面积后,不再受理申报。
受理申报单位: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601室),联系人:沈虹、蔡琦,电话0596-*。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作为各级政府落实农膜回收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建工作班,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强化技术指导。加 (略) 专家工作指导组的联系,强化对项目实施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县、乡镇要组建相应的地膜科学使用技术团队,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探索研究、优化集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配套农艺措施,加强农用地膜应用调查与残留污染监测,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地膜回收利用,加大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确保资金合规使用、按时拨付。农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资金使用进度,适时开展绩效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培训。要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业务能力提升等项目,通过举办产品展示、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形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同时,充分 (略) 、移动终端、广播电视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全社会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意识,共同营造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项目申报表。
附件:2024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项目申报表
乡镇: 村: 申报日期: 2024年 月 日
申报主体(或大户)名 称 | |||
法人名称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名称及 账号 | |||
申报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或数量 (亩、公斤) | 申请补贴 (万元) | ||
申报全生物降解地膜面积或数量 (亩、公斤) | 申请补贴 (万元) | ||
申报人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意 见 | 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 公章) 2024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公章) 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