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华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华隧 (略) 年产4000台(套)起重配件项目 | (略) (略) 巨人大道纬十六路交叉口东北侧 | 河南 (略) | 1.废气: (1)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切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抛丸废气密闭集气,收集后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3)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密闭负压集气,喷漆漆雾采用纸盒过滤,调漆、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非*烷总烃和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工程机械整机制造行业A级相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金属屑及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和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催化剂由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危险废物废过滤纸盒和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在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沾油废抹布手套豁免危废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