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3〕1号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松市政文〔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 (略) 道路交通网络,改善环 (略) 面貌,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略) 发展的必由之路。经研究,原则同意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略) 城区,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区内大同路(康宁街-郭旗街)提升工程,道路全长274.98m,总面积3819.45m2,车行道面积2037.29m2,人行道面积1782.16m2,排水管线长200m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89.89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
项目名称:20 (略) 大同路道路提升工程 | ||||||||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 金额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 | √ | √ | 233.24 | ||||
安装工程 | ||||||||
监 理 | √ | √ | √ | 9.57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核准上述招标事项。 | ||||||||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