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地 (略) 18处房屋招租
挂牌日期:2023-04-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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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核地 (略) 18处房屋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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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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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略) 地质局核地质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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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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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84,648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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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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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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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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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编号: | JX2023RP00042 | 项目名称: | 核地 (略) 18处房屋招租 | 标的名称: |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8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7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6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5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4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3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2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1.*万元/季);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1号厂房招租(5年)(出租底价:1.*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10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9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8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7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1838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6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1838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5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1838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4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3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151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2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151万元/季); (略) 梅园大道5号综合201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0.*万元/季);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3-03-24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3-03-31 | 项目简介: | (略) 军民路99号老铜材厂8号厂房招租(5年)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鹰潭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鹰同信所评报字(2022)第029号 评估报告。 2.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4.不得经营餐饮、卡拉OK、鞭炮、液化气、酒精、油漆及影响周围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行业。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 5. 现场勘探联系人,李先生*。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时间总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00元,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按5年租赁时间总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由承租方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6.【交付】签订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房屋。 出租方负责配合承租方清场。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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