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理 (略) 的建设,是 (略) 市落实 (略) (略) (略) 理设施全覆盖的重要任务,也是省对市、区、镇 * 级党委政府环保考核的重要项目。因项目建设需要,拟 (略) 理厂(含划留用地)拟选址 (略) 分 (略) 调整,现公开展示如下:
* 、规划调整情况( * )结合周边规划用地情况, (略) 理厂用地性质调整为 * 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 3. * ㎡(折合 * .4亩),周边防护绿地也相应调整为 * 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 . * ㎡(折合6.8亩)。
( * )将南北 (略) 理厂拟选址范围的工业 * 路往西偏移,东西向快速路往南改 (略) 理厂拟选址范围,保持该地块完整性。拟选址范围用地性质由村庄建设用地及道路用地调整为环境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 * 3. * 平方米(折合 * .2亩),周边防护绿地面积约 * . * 平方米(折合7.9亩)。因道路微调 (略) (略) 分用地 (略) 调整,地块①面积由 * .3亩调整为 * .6亩,地块②面积由 * 亩调整为 * .4亩,地块③面积由 * .3亩调整为 * .2亩,地块④面积由 * .5亩调整为 * 亩,地块⑤面积由 * .2亩调整为 * .6亩,地块⑥面积由 * .8亩调整为 * .5亩,地块⑦面积由 * 亩调整为 * .8亩。
( * )本次调整将原划留用地范围内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设施用地,面积为 * . * ㎡(折合9.8亩)。
* 、意见反馈公示时间 * 天( * 日- * 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 (略) 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反馈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反馈材料应由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 、反馈方式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 ***
附件: (略) 理厂(含划留用地)拟选址 (略) 分用地规划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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