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ASCG-2-F-F-2024-0344
项目名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三年期(2024-2027)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包1、包2)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0.1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若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报名,否则将不得被邀请参加联合体。
现更正为:10.1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若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2.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
3 | 人员力量 | 10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高级保安员(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保安师(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2人): (1)每有1人具有高级保安员(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2)每有1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明细表及相应证书,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官网截图、网址(须体现人员信息及专业),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
4 | 业绩 | 10 | 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审小组不予计分),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中,每有一个是校园保安服务业绩的,另加2分,最多加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与某一机构签订合同后,又与合同内具体服务对象分别签订详细合同的,按一个业绩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 |
5 | 荣誉、奖项 | 10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或表彰)的,每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保安队长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或表彰)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者名称、落款日期及颁奖单位公章,获奖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
6 | 投标人实力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3 | 人员力量 | 10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高级保安员(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保安师(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2人): (1)每有1人具有高级保安员(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2)每有1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明细表及相应证书,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官网截图、网址(须体现人员信息及专业),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上述要求,均予以计分。 |
4 | 业绩 | 10 | 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审小组不予计分),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中,每有一个是校园保安服务业绩的,另加2分,最多加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业绩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与某一机构签订合同后,又与合同内具体服务对象分别签订详细合同的,按一个业绩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的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上述要求,均予以计分。 |
5 | 荣誉、奖项 | 10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或表彰)的,每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保安队长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或表彰)的,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者名称、落款日期及颁奖单位公章,获奖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上述要求,均予以计分。 |
6 | 投标人实力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不得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上述要求,均予以计分。 |
更正日期:2024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教育局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5楼
联系方式:唐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 (略)
地址:安 (略) 和县历阳镇城北社 (略) 16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大程、杨婧
电话:*、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