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三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 (略) 村碧山 (略) 水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8-*-04-01-*
二、为改善永福县 (略) 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农户出行和农副产品的运输提供有利环境,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现同意实施永福县 (略) 村碧山 (略) 水毁修复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 (略) 村碧山 (略) 水毁修复项目
四、项目业主:永福县三皇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 (略) 村碧山屯
六、项目性质:重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在永福县 (略) 村碧山 (略) 水毁修复, (略) 长233.796m,宽 3.5m, (略) 肩 0.5m。水毁修复面积2170平方米,场地硬化面积211 ㎡。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元,资金来源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