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厢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莆城自协信示字[ * 号
(略) 厢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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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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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区 |
洋西片区地块十 * |
该地块位 (略) 区洋西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 至: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洋 (略) 坡地,南至泗华山坡地、 (略) 常路 |
约4. * (具体以实测为准) |
≥1.2且≤1.5 |
≤ * % |
社会福利用地 |
* 年 |
1、地块不能分割转让、销售; 2、建成养老不低于 * 床位、医疗不低于 * 床位,未能达到的将 (略) 置。 3、建筑高度≤ * 米,应集中配建医疗、保健、康复等医卫设施。地块东南侧退让用地红线 * 米用于绿化,该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 4、签订出让合同后,必须在 *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未能按期动工、竣工的,每延期 * 日,须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总额0.3 ‰的违约金。 5、符合养老条件的老年人申请使用的,出租服务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 * 次最长不能超过5年。 6、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私自改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将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略) 为。 |
* 、公示时限
本公示于 * 日 * 时截止。
* 、意向用地者申请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 (略) 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意向用地申请法人(组织)需具备养老的经营范围。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意向用地单位(组织)提交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道路畅通等情况 (略) 接受。
地 址: (略) 区文献西路 * 号
单 位: (略) 厢 (略)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柯先生
* 、意向用地法人(组织)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法人(组织)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单位(组织)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意向用地法人(组织)需具备在 (略) 市筹办养老的资质及养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厢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