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襄县建 (略) 年新增1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新增1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 定襄县蒋村镇王家庄村 | 定襄县建 (略)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5亩,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原为硬化空地),新建混凝土搅拌车间1800平方米一座,新增搅拌装置一套及配套布袋除尘器1台,新增水泥筒仓(100t)3座,粉煤灰筒仓(100t)3座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新增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排入经砂石分离器沉淀回用搅拌工序,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运输车打料,使用筒仓仓顶自带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除尘后废气经高出仓顶3m的排气筒排放(筒仓高度15m)。混凝土搅拌过程,搅拌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5%),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中(除尘效率为99.4%),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速慢行;生产设备基础减振、定期维修、养护,安装隔振座,弹簧减振器等,设备与管道采用软连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的泥砂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可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回用,实验室产生的试块作为建筑材料出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粉尘:0.326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4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