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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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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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格预审申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 (略) 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 (略) 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受单位为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注:在“ (略) 场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