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魏县 (略) 以 魏审批研字【202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内
2.1.2建设规模: (略) (略) 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雨水管道(略)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D1200;改造污水管道(略)米,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800、D1000;拆除及恢复行车道(略)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略)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1.3设计服务期限: 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排水 (略) 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7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5日14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魏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郭长青,电话:0310-(略);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王垚,电话:0310-(略)。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0-(略)
电子邮箱:*@*63.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魏县防涝体 (略) 更新改造项目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800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 址: (略) (略) 君荟大厦4层427号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郭长青 联 系 人:王垚
电 话:0310-(略) 电 话:031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