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代购点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5: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石城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9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代购点商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原磋商文件P22商务分中
一、抗风险能力(10分):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保额≥*元的得10分;*元>保单保额≥*元的得8分;*元>保单保额≥*元的得6分;保单保额*元以下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一、抗风险能力(10分):投标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保额≥*元的得10分;*元>保单保额≥*元的得8分;*元>保单保额≥*元的得6分;保单保额*元以下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补充事项一: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某单位
地址:江西省石城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9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