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4-07-31 10: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云南大为 (略) 新增3台X射线探伤机及移动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沾益区花山街道 | 建设单位 | 云南大为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3台X射线探伤机,并新增移动探伤工作场所,原有及新增的射线装置均用于固定探伤和移动探伤,固定探伤依托建设单位原有设施。移动探伤工作场所为1#~5#厂房内及野外探伤场所,野外探伤场所为:除建设单位厂区其他隶属于云南省的地点,以及跨云南省使用的其他地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暗房、固定探伤室、操作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室等均利用原有场所,经现场踏勘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辐射环境影响 进行探伤作业时会产生X射线,经理论预测,本项目运行时工作人员及公众人员受照年有效剂量满足本项目剂量管理限值,即职业人员5mSv/a,公众人员0.25mSv/a。 (2)非放射性有害气体 X射线探伤机X射线会使空气电离产生臭氧、氮氧化物(O3)和氮氧化物(NOx),在NOx中以NO2为主。在探伤室进行探伤时,利用探伤室设置的通风系统将臭氧、氮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出探伤室。现场探伤时一般场所较为开阔,通风条件良好,且现场探伤时控制区内无人员停留,不会对职业人员和公众造成危害。 (3)固体废物及废水 本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固废和废水很少,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4)危险废物 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水和废胶片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固定探伤利用原有探伤室,探伤室防护屏蔽工程未改动,整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净空尺寸:长15m、宽10m、高7m,四周墙体厚1m(约32mmPb铅当量),顶板厚30cm(约10mm铅当量),探伤室防护小门长1.2m、高2.0m、厚22cm(55mm铅当量)。探伤室南墙外设置迷道,迷道宽2m,总长度约为4m。移动探伤使用1.5mmPb进行辐射屏蔽。 (2)废气处置措施 在探伤室进行探伤时,利用探伤室设置的通风系统将臭氧、氮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出探伤室。现场探伤时一般场所较为开阔,通风条件良好,可通过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及废水处置措施 在厂区内探伤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作业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处理措施,异地探伤时产生的作业废水依托作业区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4)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废显(定)影液、洗片废水和废胶片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显(定)影液、废胶片收集后,使用塑料桶进行贮存,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异地作业完成后现场洗片,并将危险废物带回建设单位,与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一同处置。暗室所在位置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及墙裙、隔墙、围堰均设计防渗功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信息公开说明》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