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兴镇红梅村普发兴户拆除重建工程,经相关部门初审同意,现经弥兴镇人民政府审查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现将弥兴镇红梅村普发兴户拆除重建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略))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弥兴镇红梅村普发兴户拆除重建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为拆除重建,原宗地的面积为:269.89㎡,未拆除之前建筑占地面积为:138.05㎡。
建设规模:本次规划建筑为自住房1栋,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345㎡。
建设位置:弥兴镇红梅村普打磨冲组
申报类别:行政许可
申报人:普发兴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7天)
审批公示单位:弥兴镇人民政府
审批单位:弥兴镇人民政府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0878-(略)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