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略) 建设局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及 (略) 建设工程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开 (略) 与广安街( (略) )交叉口东北侧约230米 | 河南万新 (略) | 本项目拟投资约*.*元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的原水,建设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北调给水厂,供水规模为2.*m3/d。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泥脱水及暂存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及时清运污泥和减少暂存时间。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滤液,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污泥脱水滤液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