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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CX0056/2023-17151
发文机关: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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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9-05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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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拥军优抚、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科级单位,机构类别为行政单位。广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益一类,机构类别为事业单位。由于我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未财务独立核算,2022年部门决算数据包含机关及其下属1个事业单位财务数据。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343.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89.64万元,增长3.97%;本年收入合计2343.76万元,较2021年增加355.58万元,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且2022年人员新增,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43.7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343.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43.76万元,较2021年增加355.58万元,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且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财政制度改革,年未无结转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9.43万元,占14.91%;项目支出1994.33万元,占85.0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5.56万元,决算数为234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4.24万元,决算数为228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1%,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增加了优抚抚恤项目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万元,决算数为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98%,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增加了优抚医疗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4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30.34万元,较2021年增加36.13万元,增长18.6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增人员及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8万元,较2021年增加30.5万元,增长37.2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6.61万元,较2021年增加6.34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购买的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3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4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8.2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41万元,下降71.21%,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1.4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4批,累计接待1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及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务活动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5 万元,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12.8%,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4万元,增长98.6%,用于加油、维修维护、保险、支付ETC路桥费等,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4万元,增长44.7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94.3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义务兵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且制定的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可行;设定的项目指标合理,并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各项目均严格按照执行项目审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目均制定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开展了自我检查或接受外部检查。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优秀,基本完成预定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元,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1.6万元,执行数为3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义务兵家庭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落实,义务兵安心部队服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维护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保持社会稳定。本单位将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改进。并对绩效评价相应报告及表格按规定方式和时限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4万元,执行数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退役士兵优待政策落实,保持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三级绩效指标需进一步完善,指标与项目的适配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管理指标、绩效自评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推进退役军人的各项工作的完成和落实。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义务兵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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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