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9号)、《 (略) 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 (略) 2024年度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三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 (略) 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附件:海宁市2024年度第三批拟纳入农业补助储备库项目公示 .docx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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