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天河街 (略)
二、项目名称:天河街 (略) 原办公楼( (略) (略) 场1号)2层招租
三、出租标的情况:
位置 | 所在层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 | 租金底价 (元/年) |
天河街 (略) 原办公楼( (略) (略) 场1号)2层招租 | / | 砖混 | 275.8 | 6年 | (略) |
四、公告期及报名事宜:
公告期:2024年 12 月11日至 12 月 17 日;
报名时间:2024年 12月18日至 12 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公章)到天河街道党政办现场报名;
五、竞标时间及办法:
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21日上午9:00;
结果公示:评标结 (略) 站上公示3天;
竞价办法:如果有效报价仅一家,则该报价方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效报价方超2人(含)以上,选取最高报价者为预承租人。
注:开标当天,请投标人携带报价表参加开标。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我街道的统一管理。
(三)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成交人。
七、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八、成交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我单位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标人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
九、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灵飞,咨询电话:0551-(略)。
(略) 天河街 (略)
2024年 1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