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3〕177号)等文件要求,我盟高度重视,主动发挥财政、商务、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工作,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根据要求分别组织了企业、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前期项目组织、信息入库、材料组织、制度健全等工作。在自治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厅局和阿拉善盟委行署的大力支持下,我盟2023年“试点县”申报工作已按要求落实。经盟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分别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同意推荐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参加自治区申报评审。现将阿拉善盟拟推荐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4月7日—4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
受理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信、电话等形式向盟商务局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有关线索。我局对反映问题的人员和内容将严格保密,并将第一时间与盟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对接核实,反馈结果。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公示受理地址:盟人防大楼4楼401、407室
电话:0483—* * *
特此公告
阿拉善盟商务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