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产业 (略) :
你公司《关于送审< (略) 息烽印染产业园场平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息烽印染产业园场平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何家坝村,行政区划属息烽县小寨坝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1′49″,北纬27°9′13″。该项目由取料地块区、印染厂地块区、热电联厂地块区、污水处理厂地块区和道路区这5个一级分区组成,项目占地面积101.3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共涉及挖方土石方363.08万立方米,填方土石方355.74万立方米,弃方土石方7.34万立方米。本项目总投资48593.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583.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于2022年9月动工,预计于2024年8月建设完工。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1.3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112.322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21.6121万元,工程措施1427.73万元,植物措施1693.31万元,监测措施61.14万元,临时措施523.71万元,独立费用94.79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17.40万元,经济技术服务费4.79万元,方案编制费10.00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30.33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22.27万元,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90.03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水土保持大数据平台(http://stbc.mwr.guizhou.gov.cn:8081/)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你单位应依法申报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息烽县税务局,缴纳方式为到息烽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本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0元,应于征用地结束后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对逾期或不按规定缴纳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处以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使用前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应急、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法人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