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2025年度资产(含不动产价值评估、动产评估、租赁评估、土地评估等评估服务)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单位及人员需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以《浙 (略) 关于资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为计费依据,按照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且最终结算总价超过99.#元以99.#元结算。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如最低竞价相同业主单位根据中介机构类似项目代理业绩、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信誉口碑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进行选择。
联系人:吴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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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