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2024年医疗耗材采购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委托,对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2024年医疗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概况2.1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2024年医疗耗材采购
2.2招标编号:Q53JX*C1
2.3招标范围: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拟对医疗耗材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5个标段,
本次招标仅对标段5、标段11进行二次招标。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年) | 中选单位(家) |
标段5 | 骨科耗材 | 138 | 1 |
标段11 | 临床检验试剂耗材 | 143 | 1 |
2.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若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交货期:收到招标人采购申请后,首次供货时间10个工作日,第二次起为1-2工作日,将货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7产品有效期要求:
(1)产品有效期为一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九个月;
(2)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半至两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十二个月;
(3)产品有效期超过二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十五个月。 在供应产品发生货源紧张的状况下,投标人应优先满足本合同的需求,避免脱销。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5个标段,本次招标仅对标段5、标段11进行二次招标。
2.10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2.11政策说明:配送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云 (略) 对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时,采购人有权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或财报无须审计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原件或凭证进行查证,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的,其中标无效,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地点: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31 (略) 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 (略)
4.3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线下或线上任一方式获取:
(1)线下获取:投标人至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2)线上获取:投标人将本单位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q.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略) ,账号:*3511,开户银行全称:中国 (略) (略) 区支行,售价(元):400/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 (略) 二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地址: (略) 景谷傣族彝族自 (略) 3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87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五华 (略) 328号
联系人:孙玉龙、冯强
联系电话:0879-*、0871-*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