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晓阳镇松林改造提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其他林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晓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17: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晓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晓阳镇朝阳街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天弘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侨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文件登记表.xlsx |
项目概况
2024年晓阳镇松林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4]003号
项目名称:2024年晓阳镇松林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2024年晓阳镇松林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 | 否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
- 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里规定的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q.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福新东路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 (略) (略) 浦上支行 | 中国 (略) 福州金山支行 |
银行账号 | *911 | * |
开户名称 | (略) 天弘 (略) | (略) 天弘 (略)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晓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晓阳镇朝阳街5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天弘 (略)
地 址: (略) 东侨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