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钢轮铸件生产项目、 (略) (略) 包装箱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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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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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略) 钢轮铸件生产项目 | (略) 草河街道办事处保卫村二组 | (略) (略) | 辽宁中润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草河街道办事处保卫村二组。本项目占地面积733.65m2,项目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略) 东圣汽车半轴厂闲置厂房进行钢轮铸件生产。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租赁的厂房内设置铸造车间、表面清理车间、蜡处理车间、制壳车间、蜡型车间及配套仓储、办公区域;供水、供电设施依托原有;新建排水、供暖设施(电取暖),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钢轮150吨。 | 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废气:全部生产工序应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应在各产尘节点安装有效废气收集装置。熔化、浇注、抽真空产生的废气经真空设备自带的颗粒物过滤器和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应在制壳、焙烧、喷砂、振壳、打磨、切割工序产尘节点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熔蜡、注蜡、组树、脱蜡工序产尘节点应安装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和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效率达到80%),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共用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做到达标排放。生产期间应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金属粉尘排放。办公楼冬季取暖利用电炉冷却水余热供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冷却水池,容积不小于2m3,电炉热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蜡型冷却水、型壳清洗水经沉淀过滤后重复使用,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按照防渗等级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喷砂机、切割机、振壳机、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建立台账,及时分类收集、储存、清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石蜡、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油桶,并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严禁自行处置;厂区应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存储设施,废金属屑、不合格铸件、石蜡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应存放于防雨、防渗设施内,含油金属屑应沥干后再集中堆放,严禁露天堆放;及时收集布袋除尘器捕食到的粉尘和电炉熔炼产生的炉渣、废型砂、废喷砂磨料、除尘废滤材、脱蜡废渣,密封袋装存放于防风防雨设施,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应建设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存储设施,集中收集后由本厂职工及时清运到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 | 0415-* |
2 | (略) (略) 包装箱技改项目 | (略) 宝山镇红旗村四组 | (略) (略) | 沈阳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企业利用厂区现有库房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建设地 (略) 宝山镇红旗村四组。厂区占地面积25123m2,建筑面积为10385m2。2012年4月12日,项目单位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碳化硅、石墨粉和包装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凤环审﹝2012﹞17号), (略) 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17日通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9年3月6日项目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丹环审﹝2019﹞6号),2020年9月28日,项目单位组织开展并通过了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单位拟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仅对包装箱生产所需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1台0.98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仅为包装箱烘干工序提供所需蒸汽;主体工程利用厂区内现有1#库房改造为本项目烘干房、锅炉房,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拟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话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现有包装箱产能,年产包装箱20000套。 | 建设期: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废气:项目建设应配置1台0.98t/h燃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法,配套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高23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应加强对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时严禁生产。本项目锅炉燃料应当选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废水:锅炉用水更换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水箱(1m3)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噪声:应对除尘器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锅炉房内,通过墙体阻隔减少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和除尘器捕集到的粉尘,袋装密封存放于固废暂存区,严禁散装收集、露天堆放;厂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和生物质颗粒废包装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堆放地点,由环卫人员统一清运。 | 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