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杨 (略) 将于2023年7月18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835号702室房屋,建筑面积:66.7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2016)长字不动产权第*号;权证核准日期:2016-11-10;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赠与;竣工日期:1988年;总层数:18层。
土地宗地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44街坊38丘(1-106);土地使用期限: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222.00平方米;四至情况:东近曹家堰路、南至华山路、西至江苏路、北近昭化东路。
协议价:610万元
起拍价:427万元;保证金:42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7月18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视为悔拍,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看样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4时到15时。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3年8月4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过户裁定生效前的由原产权人负担,过户裁定生效后的由买受人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已签收。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许先生、*邓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浦东新区五莲路1717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杨 (略)
2023年6月12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2)沪0110执1627号
拍品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835号702室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徐某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占用情况 | 无 | |
钥匙 | 有 | |
户口登记 | 有 | |
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 物业费标准:1.5元/平方米*月。至调查时点2023年5月12日止,该标的在2022年底欠费约1200.00元;公共事业费:电费欠费约112.00元,其余公共事业费欠费不详 | |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 | (略) 杨 (略) 正式查封 抵押权人:** (略) 债权数额:*元 |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等状况 ?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835号702室房屋,建筑面积:66.7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2016)长字不动产权第*号;权证核准日期:2016-11-10;房屋类型:公寓;所有权来源:赠与;竣工日期:1988年;总层数:18层。 ? 2.土地权属状况 ? 土地宗地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44街坊38丘(1-106);土地使用期限: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222.00平方米。 3.四至情况 ? 东近曹家堰路、南至华山路、西至江苏路、北近昭化东路。 ? 4、建筑物基本情况: ? 5、周围环境: 标的周边以居民住宅为主,周边商业氛围尚可,周围公建配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较好;周边学校有: (略) 延安中学(初中)、 (略) 江苏路第五小学、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等。 ? 6、交通状况: 标的周边公交交通便捷度较好,附近有周边有48路、113路、138路、328路、923路等公交线路及地铁2号线、10号线、11号线等。 7、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过户裁定生效前的由原产权人负担,过户裁定生效后的由买受人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目前无人使用,标的内的所有可移动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 (略) 通知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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